<ruby id="bmx24"><table id="bmx24"><ol id="bmx24"></ol></table></ruby>

<em id="bmx24"></em>
<s id="bmx24"></s>
<button id="bmx24"><tr id="bmx24"></tr></button>
<button id="bmx24"><tr id="bmx24"></tr></button>
<progress id="bmx24"></progress>
    您的位置:首頁 > 資訊 > 企業動態 > 正文

    總局令第73號、第74號發布!叉車使用單位&生產單位務必看過來~

    2023-04-14 09:13 性質:轉載 作者:唯創安全 來源:唯創安全
    免責聲明:中叉網(www.gzyuman.com)尊重合法版權,反對侵權盜版。(凡是我網所轉載之文章,文中所有文字內容和圖片視頻之知識產權均系原作者和機構所有。文章內容觀點,與本網無關。如有需要刪除,敬請來電商榷?。?/div>
    2023年4月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即總...

    2023年4月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即總局令第73號、第74號。

    規定要求: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安全管理和崗位責任等制度,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依法配備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和工作場所。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保證特種設備生產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使用安全責任制,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兩個規定要求相關單位從2023年5月5日起施行。這里主要摘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有關規定:

    叉車使用單位必看:

    第十章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第一百三十五條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使用單位應當依法配備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明確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場車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場車使用安全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場車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場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百三十六條 場車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支持和保障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依法開展場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場車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場車安全員發現場車存在一般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進行處理;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并向場車安全總監報告,場車安全總監應當立即組織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嚴重事故隱患。

    第一百三十七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場車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等情況,配備場車安全總監和足夠數量的場車安全員,并逐臺明確負責的場車安全員。

    第一百三十八條 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應當具備下列場車使用安全管理能力:

    (一)熟悉場車使用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本單位場車安全使用要求;

    (二)具備識別和防控場車使用安全風險的專業知識;

    (三)具備按照相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符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一百三十九條 場車安全總監按照職責要求,直接對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

    (一)組織宣傳、貫徹場車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場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場車使用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場車安全合規管理;

    (三)組織制定場車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

    (四)落實場車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五)對場車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場車安全員做好相關工作;

    (六)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場車使用安全風險評價工作,擬定并督促落實場車使用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七)對本單位場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八)接受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場車安全監督檢查、定期檢驗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九)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場車使用安全管理職責。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場車安全總監職責》。

    第一百四十條 場車安全員按照職責要求,對場車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場車安全技術檔案,并辦理本單位場車使用登記;

    (二)組織制定場車安全操作規程;

    (三)組織對場車作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指導和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場車;

    (四)對場車和作業區域進行日常巡檢,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行為;

    (五)編制場車定期檢驗計劃,督促落實場車定期檢驗和后續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規定報告場車事故,參加場車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

    (七)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場車使用安全管理職責。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場車安全員守則》。

    第一百四十一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基于場車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自查要求,制定《場車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

    第一百四十二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場車安全日管控制度。

    場車安全員要每日根據《場車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對投入使用的場車和作業區域進行巡檢,形成《每日場車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時上報場車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風險報告。

    第一百四十三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場車安全周排查制度。場車安全總監要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場車使用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形成《每周場車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第一百四十四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場車安全月調度制度。場車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月至少聽取一次場車安全總監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對當月場車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安排,形成《每月場車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第一百四十五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將主要負責人、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場車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場車安全總監職責》《場車安全員守則》以及場車安全總監、場車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題整改落實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一百四十六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場車使用單位建立并落實場車使用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場車使用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一百四十七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對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場車使用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指南》,組織對本轄區內場車使用單位的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監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費用。

    監督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場車使用要求的,使用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一百四十八條 場車使用單位應當為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職責。

    鼓勵場車使用單位建立對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到位的予以懲戒。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查處場車使用單位違法行為時,應當將場車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判斷其主觀過錯、違法情節、處罰幅度等考量的重要因素。

    場車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未采納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依照本規定第一百三十六條提出的意見或者建議的,應當認為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已經依法履職盡責,不予處罰。

    第一百四十九條 場車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場車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場車安全總監、場車安全員未按規定要求落實使用安全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一百五十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場車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實際控制人;

    (二)場車安全總監是指本單位管理層中負責場車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員;

    (三)場車安全員是指本單位具體負責場車使用安全的檢查人員。

    叉車生產單位必看:

    第十章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第一百二十七條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生產單位應當依法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明確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場車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場車質量安全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場車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場車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百二十八條 場車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支持和保障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依法開展場車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場車質量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發現場車產品存在危及安全的缺陷時,應當提出停止相關場車生產等否決建議,場車生產單位應當立即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風險隱患。對已經出廠的產品發現存在同一性缺陷的,應當依法及時召回,并報當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百二十九條 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應當具備下列場車質量安全管理能力:

    (一)熟悉場車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本單位質量保證體系;

    (二)質量安全總監不得兼任質量安全員,質量安全員最多只能擔任兩個不相關的質量控制崗位;

    (三)具備識別和防控場車質量安全風險的專業知識;

    (四)熟悉本單位場車質量安全相關的設施設備、工藝流程、操作規程等生產過程控制要求;

    (五)具有與所負責工作相關的專業教育背景和工作經驗,熟悉任職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要求;

    (六)符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一百三十條 質量安全總監按照職責要求,直接對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

    (一)組織貫徹、實施場車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對質量保證系統的實施負責;

    (二)組織制定質量保證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質量保證體系文件,批準程序文件;

    (三)指導和協調、監督檢查質量保證體系各質量控制系統的工作;

    (四)組織建立并持續維護場車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五)組織質量分析、質量審核并協助進行管理評審工作;

    (六)實施對不合格品(項)的控制,行使質量安全一票否決權;

    (七)建立企業公告板制度,對所生產的場車安全事故事件、質量缺陷和事故隱患等情況,及時予以公示;

    (八)組織建立和健全內外部質量信息反饋和處理的信息系統;

    (九)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如實反映質量安全問題;

    (十)組織對質量安全員定期進行教育和培訓;

    (十一)接受和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和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十二)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場車質量安全管理職責。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場車質量安全總監職責》。

    第一百三十一條 質量安全員按照職責要求,對質量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

    (一)負責審核質量控制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

    (二)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質量保證手冊要求,審查確認相關工作見證,檢查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程序和要求實施情況;

    (三)發現問題應當與當事人及時聯系、解決,必要時責令停止當事人的工作,將情況向質量安全總監報告;

    (四)組織對相關技術人員定期進行教育和培訓;

    (五)配合檢驗機構做好場車型式試驗等工作;

    (六)接受和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和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七)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場車質量安全管理職責。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場車質量安全員守則》。

    第一百三十二條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建立基于場車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自查要求,制定《場車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

    第一百三十三條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建立場車質量安全日管控制度。質量安全員要每日根據《場車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形成《每日場車質量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時上報質量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風險報告。

    第一百三十四條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建立場車質量安全周排查制度。質量安全總監要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場車質量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形成《每周場車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第一百三十五條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建立場車質量安全月調度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月至少聽取一次質量安全總監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對當月場車質量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安排,形成《每月場車質量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第一百三十六條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將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場車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場車質量安全總監職責》《場車質量安全員守則》以及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題整改落實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一百三十七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場車生產單位建立并落實場車質量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場車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一百三十八條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對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場車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指南》,組織對本轄區內場車生產單位的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監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費用。

    監督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場車生產要求的,生產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一百三十九條 場車生產單位應當為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職責。

    鼓勵場車生產單位建立對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到位的予以懲戒。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查處場車生產單位違法行為時,應當將場車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判斷其主觀過錯、違法情節、處罰幅度等考量的重要因素。

    場車生產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未采納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依照本規定第一百二十八條提出的意見或者建議的,應當認為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已經依法履職盡責,不予處罰。

    第一百四十條 場車生產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場車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場車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未按規定要求落實質量安全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場車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實際控制人;

    (二)質量安全總監是指本單位管理層中負責質量保證系統安全運轉的管理人員;

    (三)質量安全員是指本單位具體負責質量過程控制的檢查人員。

    深圳唯創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聚焦叉車安全管理、智能工廠等領域深耕二十余年,專注為客戶提供預防叉車安全風險、提升叉車運作效率的數字化綜合解決方案,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為一體的技術型企業。


    服務范圍包含叉車、正面吊、裝載機等機械設備的防碰撞、速度、載荷、車隊管理等安全服務,以及場(廠)內物流的定位、監測、調度等倉儲數字化服務,賦能企業“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的能力,助力企業快速實現工廠智能化及生產精益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效益。


    唯創安全一直秉持“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托專業的研發、生產、品質和項目管理團隊,為客戶提供集需求調研、試點評審、實施應用、安全培訓、售后為一體的顧問式服務,保障項目順利落地。


    珠海格力、美的集團、伊利集團、蒙牛集團、中糧集團、雪花啤酒、安琪酵母、華潤三九醫藥、中國鋁業、嘉吉、山東魏橋、泰山石膏等100余家世界/中國500強企業在用唯創安全的各項綜合解決方案,協助企業實現廠區叉車零事故、高效率、低成本運營。且與江蘇各地市場監督部門合作,將數千臺叉車信息接入省市叉車智慧監管平臺,實現遠程實時監控,提升叉車運行風險防控水平。

    網友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言,拒絕廣告

    相關資訊

    關注官方微信

    手機掃碼看新聞

    亚洲精品无码久久久久久久久,九一精品视频在线观看高清,人妻精品一区二区不卡无码av,久久精品无码aⅴ
    扫码进手机版